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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里奇迹 斯蒂芬金 2007.9 【pdf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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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斯蒂芬·金著的《绿里(精)》分为六部,原作为连载随笔每月推出一部,于是成就了一个出版业中的奇迹:所有的六部同时全部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榜单,十《绿里》的位置竟被占去了六本。合为一卷的完整版则毫无悬念地冲顶榜首。州立冷山监狱死囚牢房的走廊上铺了绿色的油毡,因此这条在其他监狱称为“最后一英里”的不归路,在冷山就被叫成“绿里”。那是1932年的事,当时死囚在走过“绿里”之后要上的是电椅。

媒体推荐

所有人都在谈论《绿里》……这个以监狱为背景的故事感人至深,读完之后仍会久久萦绕心头,一如最深切的痛苦本身。

——《娱乐周刊》

从翻开第一页起,《绿里》就能吸引你一直读下去。无人能像斯蒂芬?金那样用如此光明的笔触深入黑暗的中心。

——《今日美国》

《绿里》能让从八岁到八十岁的读者啧啧称奇、热泪盈眶。

——《波士顿环球报》

作者简介

作者:(美)斯蒂芬·金 译者:张琼 译者:张冲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一九四七年出生于美国缅因州波特兰市,后在缅因州州立大学学习英国文学,毕业后因工资菲薄而走上写作之路。自一九七三年出版第一部长篇随笔《魔女嘉莉》后,迄今已著有四十多部长篇随笔和两百多部短篇随笔。其作品是近年来美国畅销书排行榜上的常客,还被翻译成三十多种语言。有超过百部影视作品取材自他的随笔。他因此被誉为“现代惊悚随笔大师”。


一九九九年,斯蒂芬·金遭遇严重车祸,侥幸大难不死。康复后,他又立刻投入写作。二〇〇三年,他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基金会颁发的“杰出贡献奖”。其后又先后获得世界奇幻文学奖“终身成就奖”和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爱伦·坡奖”的“大师奖”。


在斯蒂芬·金的众多作品中,以历时三十余年才终于完成的奇幻巨著“黑暗塔”系列(共七卷)最为壮观,也最受金迷推崇,书里的人物与情节,散见于斯蒂芬·金的其他随笔中,堪称他最重要的作品。近年来的新作有短篇集《日落之后》、中篇集《暗夜无星》和长篇随笔《11/22/63》《穹顶之下》等。


目前斯蒂芬·金与妻子居住于缅因州。

目录

引言

前言:致读者信

第一部 两个死去的女孩

第二部 绿里上的老鼠

第三部 柯菲的双手

第四部 德拉克罗瓦惨死

第五部 夜之旅

第六部 柯菲上绿里

作者后记

译者后记

序言

我经历了好几夜的失眠——读过拉尔夫·罗伯茨历险随笔的人对此不会感到惊讶——所以我试着要把那几夜辗转反侧时构思的故事写下来。躺在黑暗中,我对自己叙述着这些故事,在脑海里创作着,就像在打字机或文字处理器上工作一般,我常常回溯文字,进行修改,做些增删,构筑对话。每晚,我从头再来,每次入睡前都稍有进展。到了第五或第六个晚上,我通常已经记住了整篇创作。这做法也许听来有些疯狂,不过它很有抚慰力……要消磨时间,它可比数羊管用多了。

这些故事最终被消耗殆尽,就像一本书被反复地阅读。(“扔了吧,再买本新的,斯蒂芬,”有时候母亲会这么对我说,一边愠怒地看着我喜欢的漫匦书或平装本,“这书都翻烂了。”)于是,得再找个新的了,就在我难以入眠的那几夜,我希望新故事会很快出现,因为无眠时总是长夜漫漫。

在一九九二或一九九三年,我正在构思的长夜故事叫《是什么蒙蔽了你的眼睛》,是关于监狱死囚犯的,他是个大块头黑人,随着刑罚的临近,他逐渐对变戏法有了兴趣。故事是第一人称叙述的,叙述者是一个受优待的老囚犯,他推着装满书的手推车,在监狱各区走动。他也卖香烟,卖点新鲜玩意儿,以及生发油和蜡纸做的飞机等小东西。到了故事尾声,就在大块头犯人要受刑前,我想让此人,卢克·柯菲把自己变没了。

这个构思很不错,可是很难放在故事里。我试了上百次,似乎都不行。我让叙述者养了一只宠物老鼠,让它骑在手推车上,觉得这样也许说得通,可是不行。开头是最棒的:“这件事发生在一九三二年,当时的州立监狱还在冷山……当然了,还有电椅,狱中囚犯们管它叫‘电伙计’。”在我看来,这样写很棒,别的写法都不行。最后,我放弃了卢克·柯菲,还有他那些消失的硬币,转而构思关于某个星球的故事,到了下雨天,那里的人们不知怎的就会变成食人动物……我一直很喜欢这个故事,你们可不许碰它,听见没?

后来,大概一年半以后,死刑犯的故事又来了,只是这一次有点不一样,假如——我是这样想的——假如这个大块头有治愈病人的本领,而不是一个兴致勃勃的魔术师,他是个被判为杀人犯的傻子,可实际上他不仅没杀过人,还竭力阻止杀人,会怎样?

这故事太棒了,不适合睡觉时琢磨,虽然我已经在黑暗中开始构思了。于是,我决定逐字逐句地重新开头,在开始写作前我脑海里已经想好了第一章。叙述者变成了死囚犯的看守,而不是那个受优待的犯人,卢克·柯菲变成了约翰·柯菲(这是在向威廉·福克纳脱帽致敬,他笔下的基督式的人物叫乔·克里斯姆斯)①,而那只老鼠变成了……嗯,叮当先生。

这是个很精彩的故事,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不过写起来非常困难。其他故事的创作显然容易得多,如为《闪灵》写电视连续剧剧本。我的手指没离开过《绿里》。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从头开始构造一个世界,因为我对大萧条时期南部边境的死囚犯生活一无所知。当然,资料研究也许可以有所弥补,但是我觉得这样的研究可能会扼杀故事中所包含的那点脆弱的惊奇感。从一开头,我就有所感觉,觉得自己想要的不是事实而是神话。于是我奋力前行,堆叠着文字,希望灵感突现,产生顿悟,不经意间出现某种奇迹。

奇迹终于在一张来自拉尔夫·维西纳扎,即我的国外版税代理商的传真中出现了。此人一直在和一家英国的出版社谈系列随笔事项,这种模式一百多年前查尔斯·狄更斯就使用过。拉尔夫询问时并没指望能有什么结果,口气很随意,他问我是否有兴趣尝试这种模式。好家伙,我欣然接受。我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答应了这个项目,就必须得完成《绿里》。于是,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位放火烧桥的罗马勇士,断了自己的退路。我给拉尔夫打电话,让他谈下合约。他照做了,余下的你们也明白了。约翰·柯菲、保罗·埃奇康比、布鲁托尔·豪厄尔、珀西·韦特莫尔……他们出现了,上演着故事。简直棒极了。

《绿里》自有一种魔幻色彩,这是我没料到的;事实上,我以为它不会畅销。读者的反馈很不错,甚至大多数书评者这一次都很捧场。我觉得此书的畅销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我妻子的敏锐建议,它商业上的成功则主要是因为达顿悉格耐公司工作人员的努力。

然而,创作经历是我独自拥有的。我像个疯子似的写着,要努力赶上疯狂的出版计划,同时竭力构思全书,使每个部分都各有其小高潮,希望一切编排得当,否则我自己都寝食难安。有一两次,我都怀疑查尔斯·狄更斯是否也曾有同样的感觉,希望情节中产生的问题能够自行解决,我想他肯定有过。幸运的是,上帝给老查尔斯的禀赋要多一些。

记得有一两次,我觉得自己肯定犯下了诸多不可饶恕的年代错误,可最后发现其实很少。即便是画着波派和奥利弗·奥依尔的那本小“漫画书”都是完全精确的:第六部出版后不久,有人给我寄了有关这个漫画的选印本,大概是一九二七年版的。其中有一张令人难忘,是温皮一边对付奥利弗,一边吃着汉堡。天呐,人的想象力真是厉害,是吧?

随着《绿里》的成功出版,产生了很多相关的讨论,如它如何,或是否该以整部随笔的形式发表等。一部接着一部的出版让我和读者都感到不爽,因为书价很高,买全六部大约要花十九美元(如果在折扣店购买会便宜许多)。因此,精装盒的整套收藏似乎划不来。整卷平装书的价格更为合理,似乎更值得购买。现在平装本出来了,大部分与当初出版时一样(在珀西·韦特莫尔被紧身衣束缚住、抬起一只手擦掉脸上的汗一事上,我改动了时间)。

将来,我愿意彻底修订一下,把它变成不同于这种模式的随笔,再次出版。待时机合适,我一定会这么做的。我很高兴读者们喜欢此书。确实,它是一本很不错的睡前读物。

斯蒂芬·金

缅因州,班戈

一九九七年二月六日

后记

我不想再写另一部系列随笔了(哪怕只是因为怕遭受批评的几率急剧增多),不过我绝不会错失这样的体验。我写这篇后记,恰逢《绿里》第二部将要出版前一天,连载的尝试势头不错,至少销量不错。为此,忠实的读者,我要感谢你们。也许,些微的不同都让我们稍觉振奋,让我们看到讲故事这个老行当还刮起了新风。反正,我是这么感觉的。

我写得很急,因为这一模式的要求使然。这是让我兴奋的一部分原因,不过它或许也会造成一些年代错误。看守和囚犯收听E区电台的“埃伦的小径”节目,而我怀疑弗雷德·埃伦是否真的在一九三二年做过节目。凯依·凯瑟的音乐知识节目也有同样的问题。我这不是为了撇清自己,我觉得,有时候发生不久的历史会比中世纪或十字军东征都更难把握。我能确定,布鲁托尔真的会称那只绿里上的老鼠为“汽船威利”,迪斯尼动画那时已经有四年历史了,但是我内心有一种怀疑,即这本刻画波派和奥利弗·奥依尔的色情小漫画书是不合时宜的编造。如果我决定把《绿里》作为全本出版,到那时我或许会删掉这些内容……可是也许我会保留这些失误。总之,在机械钟还远远没被发明前,伟大的莎士比亚不也是在《尤利乌斯·凯撒》中弄错了年代,放进了一只挂钟?

我已经意识到,把《绿里》全本出版,自有其特殊的挑战。部分原因在于全书的出版和分册的发行不可能一样。由于我把查尔斯.狄更斯视为楷模,我问过一些人,关于狄更斯如何能在每个新连载问世之初,重新激活读者的回忆。我曾经希望是像自己所喜爱的《星期六晚邮报》系列那样,在每期连载前都出类似于概要的东西,可我发现狄更斯做得更巧妙,他把概要都融进了故事中。

在我尝试究竟要怎么做时,妻子对我说(她倒不是真的爱唠叨,不过有时候她提起意见来很不留情面),我从来没有把叮当先生,即那只马戏团老鼠的故事真正写完过。我觉得她说的有道理,而且发现,把叮当先生写成保罗·埃奇康比晚年时的秘密,我就能写出一个比较有趣的“前传”。(这结果和电影《油炸绿番茄》所采用的形式有点类似。)事实上,保罗的前传,即他在佐治亚松林养老院的生活经历,我写好后对所有内容都很满意。我尤其喜欢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多兰和珀西·韦特莫尔在保罗脑海里混淆在一起。这并非我的设计或有意的安排;随笔最令人愉悦之处在于,它闲庭信步地自然就走到了胜境。

我要感谢拉尔夫·维西纳扎,是他首先提出了“系列惊悚”的主意,还要感谢企鹅和悉格耐的所有朋友的支持,虽然他们起初都害怕得要死(作家都很疯狂,他们当然明白这一点)。我同样要感谢玛莎‘德菲利普,她为我誊抄了整本的速记笔记,里面尽是我潦草难懂的字,而她毫无怨言。嗯……几乎没有怨言。

不过,最重要的是,我要感谢我的妻子塔比莎,她阅读了故事,还说很喜欢。我想,作家们写作时总是心怀某个理想读者,而我心中的此人就是她。在对待彼此的作品时,我们并不总是意见一致(唉,我们在超市一起买东西时几乎没法意见一致),不过她要是说自己很喜欢,那就错不了。因为她很苛刻,一旦我想耍赖或偷懒,她总能看穿。

还有你们,忠实的读者。谢谢你们,如果你们对《绿里》的全书出版有任何意见,尽请告知。

斯蒂芬·金

一九九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纽约

文摘

1

这一切发生在一九三二年,当时州立监狱还在冷山。当然了,还有电椅。

狱中囚犯常拿电椅开玩笑,对令人恐惧却又摆脱不掉的东西,大家总喜欢如此地取笑一番。他们管它叫“电伙计”,或者叫“大榨汁机”。大伙谈论电费单,谈论那年秋天监狱长穆尔斯不得不自己做感恩节晚餐,因为他妻子梅琳达病得没法做饭了。

不过,对于那些真的要坐到电椅上的人,这些玩笑很快就不合时宜了。我在冷山那会儿,曾负责过七十八次电刑(这数字我从来不会弄错,我到死都记得清清楚楚)。我觉得,对大部分受刑的人来说,当脚脖子被钳在“电伙计”结实的橡木腿上时,他们就觉得真的完蛋了。接着,他们就意识到(你会看到,他们的眼睛里涌上一种冰凉的惶恐),自己的大腿玩完了。血液还在体内奔流,肌肉也依然强健,大腿却完了,再也不能行走于乡间,不能与大伙一起在建谷仓的庆典上和姑娘跳舞了。从脚踝往上,“电伙计”的主顾明白死亡在即。胡言乱语、支离破碎的临终叨咕结束后,一只黑色的丝绸袋子罩上他们的脑袋。这袋子说是给他们用的,可我总觉得它实际上是为我们备着的,为的是不让我们看到他们屈着膝,知道死亡临近时,眼神里所涌现的畏惧。

在冷山,并没有死囚区,只有一个与其他四幢房子隔开的E号楼,仅其他楼房的四分之一大,不是木结构,而是砖砌的,房顶的金属皮裸露着,在夏日的阳光下,就像一只神色谵妄的眼球,令人胆战。房子里面有六个单间,每边三间,中问隔着一个宽阔的走廊,每个房间几乎都有其他四幢房子里单间的两倍大。它们也是单人使用的,就监狱来说,这样的住宿条件算是很不错了(尤其是在三十年代)。不过,住客宁愿拿它来换其他四幢楼里的任何房间。相信我,要真能换就好了。

谢天谢地,我在那里当看守的几年里,从来没有一次是六个房间都住满的。为这样的小小恩惠,真要感谢上帝。里面最多时住四个人,有白人也有黑人(在冷山,死囚之间是不实行种族隔离的),那里就像是个小型的地狱。其中一个是名叫贝弗莉·麦考尔的女人,她黑得像黑桃A,却漂亮得要命。她忍受丈夫殴打六年了,可要是他在外偷鸡摸狗,那她一天都受不了。有一天夜里,她得知丈夫又在偷情,就站在楼梯口,那是通往他理发店楼上公寓的必经之路,等着那个倒霉的莱斯特·麦考尔,他的老友们(也许还有那个他刚开始交往的情妇)都管他叫“剃刀”。她一直等他把大衣脱到一半,就用“剃刀”自己的一把剃刀,把他偷情的内脏挖出来丢到鞋子上。离坐“电伙计”还有两晚的时候,她把我叫到那个单间,说梦见非洲的灵父来见她,让她放弃奴隶姓,死时用自由身的姓氏玛图奥米。这就是她的遗愿,即死亡执行令上要用贝弗莉·玛图奥米这个姓名。我想她的灵父并没有给她任何名字,或是任何她可以说得出的名字。于是,我就说,可以,行,好的。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狱卒的那几年里,我明白,除非我迫不得已,决不能拒绝死刑犯的要求,贝弗莉·玛图奥米这件事也不例外。次日下午三点左右,州长来了,将她减刑为在格拉西山谷女子监狱终身监禁(我们事后常用“睡牢狱不睡老公”来形容它)。实话说,看到贝弗莉朝值班桌走去,丰满的屁股朝左边而不是右边转去时,我很开心。

大概三十五年(至少是三十五年)以后,我在报纸的讣告栏里看到这个名字,上面的照片里是一张黑人女性瘦削的脸,满头白发,架着一副莱茵水晶石的眼镜。正是贝弗莉。讣告上说,她死前的十年是自由身,还差不多单枪匹马拯救了莱因弗尔斯小镇上的一家图书馆。她还在主日学校里教过书,并在这个小小的穷乡僻壤广受爱戴。报纸上的标题是图书馆馆长死于心脏病,下面的文字更小些,算是一段补充:曾因谋杀罪服刑二十余年。只有莱茵水晶石镜架底下的那双大大的、热情的眼睛还是老样子。这双眼睛属于这样一个女人,即使到了七十岁,在万不得已的时刻,她也会毫不迟疑地从装消毒剂的蓝色瓶子里拔出安全剃刀。杀人犯,哪怕他们老年时成了乏味小镇的图书馆女馆长,你还是能一眼看出。如果你像我一样花了那么多时间来留意杀人犯,你一定会了解的。我一生中只有一次怀疑过自己这份工作的性质。我想,正因为如此,我才写下这些东西。

通往E区中心的宽阔走廊铺着油毡,颜色就像陈旧的石灰,因此这条在其他监狱里被称为“最后一英里”的路,在冷山就被叫成“绿里”。我估摸着,那条道由南向北、从一头到另一头有六十步路。底端是禁闭室,另一头是个T形的路口。向左走就是活路,如果这指的就是在院子里、在太阳暴晒下操练的话,大部分人都走这条路;很多人这样生活了好几年,也没有落下什么大病。小偷、纵火犯、强奸犯们就是这么各行其是地应付着过下去的。

不过,朝右走就不同了。你首先是进我的办公室(那里的地毯也是绿色的,我一直想换掉它,可总是没空),接着从我的书桌前经过,桌子左边摆着美国国旗,右边是州旗。房间另一侧是两扇门,一扇通往一问小小的厕所,那是我和E区的看守(有时甚至是监狱长穆尔斯)专用的;另一扇门通向一个像储藏室似的房间,你从那里就走上了绿里的尽头。

门很小,走过去时得低下头,而约翰·柯菲就得用坐姿钻过去。穿过门,你会走上一个小小的楼梯平台,接着走下三级水泥阶梯,然后站上木板地。房间没有暖气,很不舒服,屋顶是金属的,就像楼顶的那块,而这块正是那里的一部分。冬天,那里冷得能让你看到自己呼出的气,而夏天又令人觉得憋闷。没错,一九三。年七月还是八月处决埃尔默·曼弗雷德时,有九个见证人当场昏了过去。 储藏间左边还是生命之路。尽是些工具(都锁在框子里,绑上了链子,好像它们不是铁锹、铁镐,而是卡宾枪)、衣物、一包包春天要在牢房花园里种的种子、几箱卫生纸,储物架上叠放着监狱制板厂要用的纸板……甚至还有几包熟石灰,是用来划棒球和足球场地的。犯人是在被称作“草场”的地方玩球的,在冷山,大家都喜欢秋天的下午。

在右边,又是死亡之路。储藏间的东南角上,“电伙计”安坐在厚木地板的平台上,粗壮的橡木腿,宽阔的橡木扶手,这对扶手可把几十个人临死前最后几分钟吓出的汗都吸收了,还有铁罩子,它一般都得意洋洋地悬在椅背上,就像巴克·罗杰斯①连环画里机器人小孩的无檐小帽。有一根绳索通过垫着垫片圈的小洞,从椅子后面的煤渣砖墙上穿过。电椅一侧是电镀的锡皮桶,朝里望,就会看见一卷海绵,大小正好垫进铁罩子里。处决前,得把它浸在盐水里,这样就能让直流电更好地通过电线,通过海绵,进入倒霉鬼的脑袋。

2

一九三二年是属于约翰·柯菲的。报纸上的报道十分详细,对此感兴趣的人(他得比那个在佐治亚某养老院耗尽余生的老头更有精力)仍然可以找到这些报道。我记得,那是个炎热的秋天,真的很热,虽已十月,却还像是八月。当时监狱长的妻子梅琳达就暂住在印第安诺拉的医院里。那个秋天,我得了此生最严重的一次尿路感染,虽然还不至于糟到要住院,但已经难受得让我每次撒尿时都想死了。秋天时,那个半秃的小个子法国佬德拉克罗瓦抓了只老鼠,那东西是夏天进来的,会玩线轴。不过,最重要的是,约翰·柯菲是那个秋天来E区的,他因奸杀了狄特里克双胞胎姐妹而被处以极刑。

每次都有四五个看守轮岗,不过他们很多都是临时工,有迪安·斯坦顿、哈里·特韦立格,还有布鲁特斯·豪厄尔(大伙管他叫“布鲁托尔”,不过这只是个玩笑,虽然他块头很大,但除非迫不得已,他可是连苍蝇都不会伤害的),这些人现在都死了,珀西·韦特莫尔也是,他可真的很残酷……更别提愚蠢了。珀西在E区没什么活。在E区,丑陋本性不仅没用,有时候还很危险,不过他和州长有姻亲关系,所以就留下来了。

正是珀西·韦特莫尔领着柯菲走进大楼的,他一边还照例地喊着:“死鬼来了!死鬼这儿走!”

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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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随笔外国现当代随笔

发布日期

2019-02-20

擦亮日期

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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